嚴查執業藥師“掛證”行為 保障群眾用藥安全
延吉新聞網6月13日訊(記者 付楊)6月13日,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強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管理,有效規范執業藥師行為,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執法人員檢查相關證件 付楊 攝

藥店內公示欄 付楊 攝
檢查中,執法人員對多家零售單位藥店及連鎖店內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執業藥師注冊及在職在崗等方面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新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配備執業藥師。為全面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自今年3月份起,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 “掛證”行為專項整治。截至4月底,共簽訂《執業藥師在崗承諾書》430份,收到《執業藥師在職在崗履職和處方藥銷售情況自查表》430份。同時,督促全市藥品經營企業將《執業藥師在崗承諾書》張貼于營業室內顯著位置。

執法人員檢查藥品 付楊 攝

執法人員檢查相關證件 付楊 攝
自查期間,6家企業主動變更執業藥師。在新開辦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企業人員變更初審等工作中,該局對執業藥師證書原件的真偽及執業藥師的注冊情況進行嚴格查實,并認真核實執業藥師的社保關系,對于戶籍在外地的執業藥師,通過協查函或實地核查的方式核實社保關系,從源頭上減少執業藥師掛證的情況。
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該局加大力度規范執業藥師行為,要求執業藥師必須佩帶標明其姓名、技術職稱、崗位等內容的工號牌。執業藥師不在崗時,必須將“執業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標牌放置在顯要位置,以利群眾監督。
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科科長具海男表示,截至目前,該局共檢查藥品零售企業118家,立案3件,結案3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17份。下一步,該局將繼續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駐店執業藥師在崗履職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藥品零售企業處方審核和藥學服務行為,消除用藥隱患,確保公眾安全用藥。
【責編 李軍廣】

執法人員檢查相關證件 付楊 攝

藥店內公示欄 付楊 攝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新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配備執業藥師。為全面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自今年3月份起,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 “掛證”行為專項整治。截至4月底,共簽訂《執業藥師在崗承諾書》430份,收到《執業藥師在職在崗履職和處方藥銷售情況自查表》430份。同時,督促全市藥品經營企業將《執業藥師在崗承諾書》張貼于營業室內顯著位置。

執法人員檢查藥品 付楊 攝

執法人員檢查相關證件 付楊 攝
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該局加大力度規范執業藥師行為,要求執業藥師必須佩帶標明其姓名、技術職稱、崗位等內容的工號牌。執業藥師不在崗時,必須將“執業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標牌放置在顯要位置,以利群眾監督。
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科科長具海男表示,截至目前,該局共檢查藥品零售企業118家,立案3件,結案3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17份。下一步,該局將繼續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駐店執業藥師在崗履職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藥品零售企業處方審核和藥學服務行為,消除用藥隱患,確保公眾安全用藥。
【責編 李軍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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