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主執行強制搬遷
延吉新聞網7月2日訊(記者 付楊)7月2日上午,延吉市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所涉區域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主執行強制搬遷。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經營業主簽字 付楊 攝
據了解,根據中央、省級生態環保督察交辦案件整改工作要求,日前,延吉市下發《關于對延吉市領域東城南側、人民路東段、東明、東新等區域再生資源回收站搬遷的通知》,要求所涉區域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主立即到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經營地址變更手續,且限期三日內(截止到6月28日)清理經營場地并搬遷至政府投資新建的占地5萬多平方米的再生資源無害化處理中心(延吉原鋁廠院內)。然而,通知下發后部分業主互相觀望,超過搬遷期限后仍不愿離開原經營地。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當日,延吉市商務局牽頭,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執法大隊、市公安局等部門,對不按期完成經營地變更及搬遷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主采取強制措施,吊銷營業執照,查封經營場所,沒收并集中銷毀場地內留滯的廢品。

經營業主簽字 付楊 攝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已查封的經營場所 付楊 攝
延吉市商務局副局長樸英豪表示,此次搬遷共涉及57戶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主,主要分布在人民路東段和東明區域,第一天強制搬遷執行搬遷率較高,下一步將加大力度,計劃在10天內強制將該區域內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主搬遷完畢,還給老百姓一個清潔干凈的生產生活環境。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經營業主簽字 付楊 攝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當日,延吉市商務局牽頭,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執法大隊、市公安局等部門,對不按期完成經營地變更及搬遷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主采取強制措施,吊銷營業執照,查封經營場所,沒收并集中銷毀場地內留滯的廢品。

經營業主簽字 付楊 攝

查封經營場所 付楊 攝

已查封的經營場所 付楊 攝
【責編 王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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