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尚未報銷的醫療費需在3月31日前辦理
延吉新聞網3月23日訊(記者 季芳旭)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2020年度發生的非直接結算醫療費尚未報銷的參保群眾,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盡快到醫保經辦大廳辦理報銷手續,逾期將不予以報銷。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非直接結算的醫療費用,參保群眾2021年3月31日前(工作日),可到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結算窗口進行辦理。如由他人代辦,須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報銷款項撥付至代辦人銀行卡的,需同時提供《個人授權委托書》。
報銷所需材料:
(一)住院費用報銷
1.患者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
2.醫療費用票據(加蓋有效印章)
3.費用清單(加蓋有效印章)
4.住院病歷
(二)門診費用報銷
1. 患者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
2.醫療費用票據(加蓋有效印章)
3.費用清單(票據沒有明細需提供,并加蓋有效印章)
【責編 王春榮】

報銷所需材料:
(一)住院費用報銷
1.患者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
2.醫療費用票據(加蓋有效印章)
3.費用清單(加蓋有效印章)
4.住院病歷
(二)門診費用報銷
1. 患者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
2.醫療費用票據(加蓋有效印章)
3.費用清單(票據沒有明細需提供,并加蓋有效印章)
【責編 王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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