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廣播網】延吉市連續第13次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

延吉市連續第13次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
新華網延吉5月17日電(楊薇)為進一步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5月16日,經延吉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4月起,再次提高延吉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30元調整至55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4200元調整至4400元;同比分別提高20元和200元,高于全省平均標準75元和698元。新標準自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執行。
截止目前,延吉市現有城市低保對象8898戶、13425人,農村低保對象3229戶、4692人,2016年度共計發放城鄉低保資金1.03億元。
此次低保標準的調整,是繼1998年建立低保制度,2006以來的連續第13次調整,低保標準分別由1998年的城市每人每月100元、農村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現行標準。調整后,延吉市城鄉低保標準均位于全州第一位、全省第二位,全市將有1.8117萬名城鄉低保對象受益,對提高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質量和保障水平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原文鏈接:http://www.jlradio.cn/html/6/2017/5/18/168014.html
【責編 胡驍】
微信 掃一掃 關注
《延吉新聞網》公眾號

延吉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均屬延吉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凡本網摘錄或轉載的屬于第三方的信息將注明具體的來源,其目的在于向社會公眾傳遞、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信息來源,并自行承擔版權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