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報·頭版】延吉市全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2021-08-04 標簽: 來源:吉林日報
本報訊(記者王雨)自7月1日起,延吉市全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行審批制度改革,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進一步優化延吉市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據悉,延吉市按照《吉林省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共523項)和《吉林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共5項)分類實施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直接取消中央層面設定的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主管部門仍對相關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審批改為備案,將中央層面設定的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主管部門當場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實施有效監管。
同時對中央層面設定的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地方層面設定的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主管部門通過服務場所、政務服務平臺等及時公布辦事指南、承諾書格式文本等,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主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審批服務,對中央層面設定的40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地方層面設定的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服務,通過下放審批權限、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有效期限、取消許可數量限制等方式分類改革。
此外,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強化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兩張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依托“吉林省市場主體e窗通系統”,加強經營范圍與經營許可的銜接,企業通過e窗通系統,使用經營范圍規范表述辦理登記,市場監管部門根據企業自主申報的經營范圍,明確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經營許可事項。加強電子證照運用,實現跨地區、跨部門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需要注意的是,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其他政務服務事項。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
原文鏈接:http://jlrbszb.cnjiwang.com/pc/paper/c/202108/03/content_126381.html
據悉,延吉市按照《吉林省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共523項)和《吉林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共5項)分類實施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直接取消中央層面設定的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主管部門仍對相關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審批改為備案,將中央層面設定的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主管部門當場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實施有效監管。
同時對中央層面設定的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地方層面設定的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主管部門通過服務場所、政務服務平臺等及時公布辦事指南、承諾書格式文本等,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主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審批服務,對中央層面設定的40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地方層面設定的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服務,通過下放審批權限、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有效期限、取消許可數量限制等方式分類改革。
此外,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強化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兩張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依托“吉林省市場主體e窗通系統”,加強經營范圍與經營許可的銜接,企業通過e窗通系統,使用經營范圍規范表述辦理登記,市場監管部門根據企業自主申報的經營范圍,明確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經營許可事項。加強電子證照運用,實現跨地區、跨部門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需要注意的是,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其他政務服務事項。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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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胡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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