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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吳虹飛8月2日釋放 拘留10日罰款500 |
2013-08-02 來源:搜狐娛樂 閱讀: 字號:【大 中 小】 |
搜狐娛樂訊 因“炸建委”言論被拘留的歌手吳虹飛已由刑事拘留改為行政拘留,昨晚吳虹飛代理律師透露,吳虹飛2號將被釋放。被判拘留十日,罰款500元人民幣。以下為律師聲明:
2013-7-31今天上午辯護人去朝陽看守所要求會見吳虹飛,看守所警員告知吳已經換押到了隔壁的拘留所。下午辦理完會見手續后繼續要求會見,第二次見到了吳虹飛。經交談,詳細信息如下:
1、7月30日傍晚,警察找到吳,要求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并要求其寫清楚“服從不申訴”的表述。吳向律師表示其不懂這是什么程序,另外也想早日恢復自由,所以書寫了“服從不申訴”的字樣。當晚吳被換押到朝陽拘留所。
2、為什么從刑事拘留改成行政拘留,警察只字不言,吳本人并不清楚。
3、對吳行政處罰的內容為:①行政拘留10日,期限為2013-7-23日至2013-8-2日,前面刑事拘留的時間予以折抵;②罰款500元人民幣。
4、吳虹飛對于學者、律師和廣大網友的關注表示感謝,并表示其恢復自由后將舉行一場“虹飛依舊”的演唱會表達謝意。
5、吳虹飛堅定地認為自己無罪,但對自己恢復自由后是否會繼續受到干擾存在擔憂。
6、辯護律師澄清如下消息:有報道稱經辯護人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所以辦案機關才將刑事拘留改為行政拘留,此消息完全不屬實。辯護人沒有這樣做,法律也沒有賦予律師這樣的權利。
吳虹飛女士辯護人:李金星律師
陳建剛律師
2013年7月31日17時
【本網責編 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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