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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聰起訴女演員朱圣祎侵害名譽權 索賠1元 |
2015-10-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閱讀: 字號:【大 中 小】 |

朱圣祎和王思聰
日前,“國民老公”王思聰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起訴女演員朱圣祎,稱后者在接受采訪時爆料王思聰“女朋友”以及評價不實侵害名譽權,要求停止侵權、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害費1元。案件受理后,法官送達起訴書副本等應訴材料遇阻。
據悉,畢業于上海戲劇學院的朱圣祎曾出演過《閨蜜》《金童子》等影片。今年3月,她曾以侵犯名譽權將王思聰正式告上法庭,該案也同樣是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事件起因是王思聰在2月4日曾發微博稱:“關于朱圣祎_Ni-cole為入上戲出賣閨蜜。小小年紀人品極差,被老男人包養,把同學介紹給其他老男人拿回扣。說我是因為和她約炮未果所以黑她,拜托,我約炮未果的多的是了你看我黑誰了,從高中就各種貼有錢人,你給你男朋友戴了多少綠帽你數得清嗎?”朱圣祎認為王思聰的言論已對自己的個人形象和社會評價帶來惡劣影響,要求被告王思聰立即停止污蔑、詆毀、丑化的侵權言論。
一眨眼半年過去了,如今王思聰訴稱,今年4月10日,朱圣祎接受《娛樂星天地》和《新娛樂在線》欄目記者采訪時,稱潘某是王思聰的女朋友,還表示王思聰蓄意報復自己。在接受《南都娛樂周刊》記者采訪時,朱圣祎表示王思聰提供的“酒有問題”。
這次,王思聰反過來指責朱圣祎肆意捏造虛假事實惡意詆毀、中傷,對自己的社會聲譽和個人評價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和損傷,侵犯了名譽權。“國民老公”對朱圣祎方面的要求包括: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侵權視頻中涉案內容;追回已經發售的《南都娛樂周刊》第13期并刪除其所刊載的不實言論;公開道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1元。
據悉,北京朝陽法院已于今年7月受理王思聰訴朱圣祎案,8月14日承辦法官聯系朱圣祎訴王思聰案中朱圣祎的代理律師,該律師則稱其不代理此案,建議法官和朱圣祎經紀人聯系。法官按照起訴書提供的朱圣祎聯系地址通過司法專郵寄送了起訴書副本、開庭傳票等應訴材料,信件被退回。后法官聯系朱圣祎的經紀人,經紀人回應這是藝人個人事務,其不知情亦不負責。
【本網責編 付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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