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9歲的徐青(化名)大學畢業后一直閑在家里等吃喝,還將一名女網友帶回家長期同居。面對父母勸說,他稱父母有義務養自己。最近,被啃老長達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將兒子訴至海淀法院,并申請強制執行趕獨生子出門。執行中,徐青吼父母:“你們就是想逼死我,我讓你們斷子絕孫。”
誰的家里攤上這樣一個孩子,都會感到無奈和悲哀,但除了那些已經被證明不啃老以及啃過老或正啃老的,誰又能預知自己的孩子未來不會是個“啃老族”呢?這個案例有點獨特,獨特就在于徐青的父母因不堪忍受兒子的行為而訴諸法律,而更多的家長恐怕還是忍氣吞聲,打落門牙肚里咽。顯然,法律的介入很可能使親情受到傷害甚至破裂,但在有些時候,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從具體情節來看,徐青的啃老表現卻有一定的普遍性。據說啃老早已是“國際現象”,那么至少可以說,如果人們發現身邊有人啃老,一點也不必覺得驚訝。但以前的啃老和現今的啃老,似乎還是有較大的不同。從前,見得多的是父母被自己的孩子“啃”,如今還連孩子的女朋友也一起跟著“啃”;從前,啃老的人多少還有點羞恥之心,如今則把自己的啃老視作父母的義務,簡直是天經地義了。因此,徐青式啃老似乎又可以成為啃老深化的表征,而訴諸法律只是啃老深化導致關系惡化的一個結果。
其實,像徐青這樣帶著女朋友一起啃老的,已不是個別現象。當然,有的不是住在家里,而是和女朋友在外面租房子住,但房租是要父母承擔的。只是這樣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情,為人父母者一般都羞于啟齒。啃老似乎也會上癮,父母不死,啃老不止。先是自己,后是和女友一起,等到結了婚、有了小孩,一個小家庭恐怕都得仰仗著啃老才能活下去。而啃老的人多了,啃老也會得到“輿論支持”。比如,有人就對徐青表同情,說畢業后找不到工作,不啃老又怎樣?找不到工作,也可以成為啃老的一個理由,那么,父母若不能給自己找一份輕輕松松賺大錢的工作,啃老就更可以理直氣壯了。但徐青并不是沒有工作的機會,他是個積極的失業者。而眾所周知的是,好逸惡勞乃是人性的弱點。既然吃喝不愁、起居自由、生活瀟灑,為什么要去工作、要去看別人的臉色呢?
“我讓你們斷子絕孫”,這樣的話大概也只有獨生子女才說得出來,雖然很可能是氣話,但也是昏話。從這句話中,人們可以看出一個已接近而立之年的人的不成熟。人的自立、自尊、自重、自強等品質不是與生俱來的,它首先來自于家庭的培養。很多人說,啃老現象折射出教育的失敗,這大抵不錯,但首先折射的還是家庭教育的問題。有的家庭經濟條件眼下不錯,對啃老的孩子至今還懷著寬容,這未必是負責任的態度,等到坐吃山空之日,便是全家老少苦惱之時。
如果把目光投向古代,人們就不得不承認,在教育子女方面,古人堪為楷模者比比皆是。每當看到啃老的新聞,總易使人想起曹操給曹植信中寫的幾句話:“吾昔為頓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歟。”
【本網責編 付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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