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縣長受賄,竟被縣長指為“黑社會”?近日,發生在湖南沅陵的“網絡舉報”事件,受到各方關注。先是,一篇網帖引發網民轉發,列舉了沅陵縣長龔琪的“多宗罪”。隨后,該縣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舉報人是“黑社會”,并啟動抓捕程序。
舉報人與縣長之間的恩怨糾葛目前還搞不清楚,當然不能對事件妄下判斷。但是“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被舉報就肆意指稱舉報人是“黑社會”? 中國有那么多“黑社會”嗎?再說對其認定、啟動抓捕也應該經由司法程序,縣長如何能越俎代庖?仔細審視,疑點更多:網絡舉報信息的真偽應該由誰來驗證?上級紀檢部門,何時應該介入?發出這些質疑,并不是有意袒護被舉報人,而是為了防止公權濫用,以免挫傷網絡舉報的熱情。
每一個事件都不是孤立的,在真相大白之前就肆意打擊舉報人,結果將是正聲不聞、言者噤口,從而打擊了反腐的力量。網絡反腐的力量,恰恰是將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的重要推動力。楊達才的微笑、雷政富的性愛視頻,以具體案件展示網絡舉報的力量;中紀委官方網站開通一個月,網絡舉報數量超過2.48萬件,平均每天超過800件,從統計意義上表現出蔚為壯觀的民間能量。每一個點擊,每一個跟帖,每一個爆料,都表達著對腐敗的深惡痛絕,也是可以倚仗的民意資源。
同時也要看到,網絡反腐盡管具有其獨特優勢,但是毫無根據的指認,激于情緒的爆料,更容易形成誤傷,激發負面情緒。人們或許還記得,2012年安徽廬山的艷照門事件,最后被證明是誹謗,一場網絡狂歡也成為反思的契機和起點。如果缺少相關部門的介入,對事實進行權威認定,那么“網絡舉報”也可能會演變成網絡暴力,更會濫用表達權利、造成無辜傷害。
由此重新審視湖南沅陵的“因言獲罪”事件,如果認為舉報人是“黑社會”,可以啟動相關的司法程序;如果要認定舉報內容的真假,紀檢部門或可及時介入。這樣才能既避免“利用公權力進行打擊報復”的輿論批評,也能防止出現無端的網絡誹謗,從而激發網絡舉報的正向力量。這也啟發人們,從整個社會層面來看,應對網絡舉報,相關的制度建設應該跟上步伐。由哪個部門來回應?哪個部門來調查?多長時間內有調查結果?……唯有制度化地應對、程序化地運作,才能讓網絡舉報發揮正面作用,同時避免誤傷濫用。
事實上,走到網絡舉報這一步,都有一個心酸的歷程。在表達權利訴求時,有多少“中梗阻”的存在?遭遇多少“泥牛入海”的尷尬?從這個意義上講,網絡舉報倒逼著雙重的制度建構:一方面,完善群眾訴求表達渠道,不再申冤無門;另一方面,完善應對網絡舉報的制度安排,呵護民間反腐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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