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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說一說“中國式右轉彎” |
話題:“中國式右轉彎” |
2013-10-15 來源:延吉新聞網 閱讀: 字號:【大 中 小】 |
湊一撮人就走,跟紅綠燈無關的“中國式過馬路”曾經在各大媒體引起熱議,隨著全國各地開始整治“中國式過馬路”現象,對“中國式過馬路”的熱議似乎漸漸冷了下來。但記者發現“中國式右轉彎”現象又引起圍觀:大車小車無關紅綠燈無關行人,急促鳴笛搶道先行。
你是否曾遇到過這樣的事情:綠色信號燈已經亮起,行人卻因右轉車輛不停歇而不能安全過斑馬線,或者被右轉車輛的突然鳴笛而嚇一跳? 網友“自負的格朗索斯--放映袁”笑稱,我已告別中國式過馬路,卻為何還要遭遇中國式右轉彎?
【現象】中國式右轉彎
近日,記者在經過站前街和林海路交匯處的人行橫道時發現,這里雖然設置了人行信號燈,但是卻形同虛設,行人在此等到綠燈想要通行,卻總是被右轉的車流“攔路”。有的車輛甚至為了能快速通行拼命按喇叭,搞得行人在斑馬線上驚慌失措。這種彎道不減速、遇人車先行的做法引起了市民的不滿。
記者走訪發現,右轉彎的車輛不避讓行人的現象其實很普遍,在延吉市允許右轉的各個路口,行人過馬路都得“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碰上右轉車輛多的時候,眼看著綠燈亮起,卻不能在有限時內通過。
按照交通法規,右轉彎車輛理應避讓直行的行人和非機動車輛,但在現實中,右轉車輛往往大行其道,毫不在意直行的行人和非機動車,而這一現象卻沒有引起各方的關注。
【處罰】取證難 處罰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還明確規定:機動車不禮讓行人扣三分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一位交警告訴記者,雖然法律作出明確規定車要讓人,但沒有規定具體減速到什么程度,同時也比較難以取證,這都給執法處罰帶來了困難。一位長期在路口執勤的協警表示,如果遇到有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也只能以勸導引導為主。
【民聲】文明禮讓駕駛
“行人與車,人是弱勢群體,應該做到車讓人”,市民于女士說,她經常在過馬路時遭遇中國式右轉彎的出租車輛,“出租車行業是城市形象的一個直接窗口,出租車行業協會應該加大對出租車駕駛員的素質培訓。”
采訪中,不少行人坦言,延吉不少車主右轉彎不減速慢行、不禮讓行人,太過“霸道”,這導致了行人過斑馬線緊張,很怕在斑馬線上被機動車刮碰。他們希望車主能提高文明禮讓交通意識,還行人一個安全的斑馬線。
其實,近年來,延吉市通過各種措施,加大對交通秩序整治,例如,在出租車行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出租車星級駕駛員”評比、發放《出租車文明手冊》等活動,出臺《延吉市出租汽車客運服務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延吉市出租汽車駕駛員考核辦法》等兩個《辦法》,出租汽車營運市場日趨規范,出租車行業文明素質日漸提高。今年5月,延吉市文明辦聯合延吉市出租汽車行業工會給廣大出租車駕駛員寫了一封名為《延吉市出租汽車行業“三講三愛.爭做文明使者”》的倡議書。
一位駕駛人員南師傅說,“無論紅綠燈,人命大于天,每一位駕車者都應該減速慢行,禮讓行人。”
市民金先生告訴記者,他也碰到過幾次車主禮讓行人、停車讓行人的情況,每到這個時候,他感到很溫暖,總是用微笑對司機致謝,他說,“這樣的司機應該受到表揚,是全社會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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