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的留守兒童有多少?相當于英國、法國或意大利的全國人口。
根據迄今被引用最多的保守推測,數字超過了6000萬!每5個中國孩子中,就有1個是留守兒童。
從4月起,中國政府首次普查留守兒童的真正底數。巧合的是,今年也是“留守兒童”進入官方話語體系的第十個年頭。
2006年,12個中央部門組建了農村留守兒童專題工作組;那一年早些時候,24位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一份呼吁為留守兒童建立保障制度的提案。當時,人們使用“2000萬”這個經測算的數字,形容問題之嚴峻。
這10年,中國并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留守兒童。不被知曉的龐大群體如海面下的冰山。這個飛奔的國家經歷著一場被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認為是現代歷史上最大的人口遷移。
2010年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發現,有2.6億人口并沒住在自己出生的城鎮。國內外已有不少研究闡釋過遷徙對兒童的負面影響。遷徙的中國,將壓力傳導給了沉默的孩子。
今天,重壓下的留守兒童問題成了社會不能承受之重。
公眾對此問題的感知,恐怕多源于頻發的悲情故事。如同安徒生筆下凍死街頭的“賣火柴的小女孩”,2012年,貴州省畢節市——一個典型的因勞動力輸出而存在大量留守兒童的貧困地區,5名流浪兒童躲在垃圾箱內生火取暖,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其中4人為留守兒童。畢節市政府隨后宣布吸取教訓,設立“留守兒童關愛基金”。但3年后,當地又發生了震驚全國的事件:4名無人看管的留守兄妹在家中服農藥自殺。
人們本以為不會有后面這場悲劇,因為4年前,畢節市長承諾,正逐一排查留守兒童,建檔管理。自殺的4兄妹,是否在控訴這承諾已落空?在4兄妹自生自滅的歲月里,只要哪一只“排查”的手敲過他們的門,后果恐怕都不會如此慘烈。
在重申家庭責任的同時,今天也到了正視國家責任的時候了。國家應為國民的生存和可持續發展承擔責任。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劃分了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有當年的修法參與者至今遺憾,原本寫得飽滿的“政府保護”部分被砍掉了。
我們更希望看到,“政府”站在“社會”的前面。
從很多方面來看,《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是一部缺乏責任條款的“沒有牙齒的法律”。 對沒有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民法通則》也只有抽象的一句:“應當承擔責任。”
4名留守兒童在絕望中喝下農藥,歸罪于誰?農藥廠嗎?
假如畢節4兄妹當初選擇求助,該求告哪個部門?中國目前有34部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政府對于流浪乞討等未成年人設有救助場所,針對孤兒設有兒童福利機構。但對于危機中的留守兒童,至今缺乏有效的緊急保護機制。
國家責任還體現在,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幫助家長實現其監護權。農村留守兒童的問題,恐怕要在城市中找一找藥方。不妨重讀10年前的那份政協提案:建議加快取消與戶籍聯系的教育、醫療、住房等各種城鄉隔離制度,如改革戶籍制度,在城建規劃中加快建設農民工公寓和廉租房等,為兒童能在父母身邊創造條件……
10年過去,有進步,也有遺憾。
在這10年間,中國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千萬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在建筑工地和流水線上,在骨肉分離的孤寂和思念中,支撐著這個奇跡。
進入官方話語體系的這10年,“留守兒童”從被人忽視到引起注意,有一條不難梳理的脈絡。打開中央政府年度工作報告可見,2006年到2011年,“留守兒童”未被提及。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到:“關愛留守兒童、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2014年至今,本屆政府在工作報告中先后承諾:“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空心村問題”;“為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提供關愛服務,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的關愛服務”。
今年以來,國務院層面首次發布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首次針對留守兒童問題組建了27個部門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首次開展全面的留守兒童摸底排查。“留守兒童”還寫入了國家的“十三五”規劃。
與以往不同,這次被強調的,是“堅持政府主導”,是“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目標宣示:到2020年,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我期待,今天的全國排查有別于畢節的“排查”。畢竟,距離2020年不到5年了。
在留守兒童問題上,容不得任何形式的懶政。時間格外緊迫,這不難理解——無論怎樣,孩子在一天天長大。今天我們怎樣對待他們,明天他們就將怎樣回報我們。
不久前獲得國際安徒生獎的中國兒童作家曹文軒宣布,下一部作品的主角是留守兒童。當這一代留守兒童長大的那個“明天”來臨,安徒生式的作家筆下,會是甜美的童話還是冷酷的寓言?(張國)
【本網責編 付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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